| 報檢資格 |
(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)
- 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,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,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。
- 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,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,或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最高年級。
- 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,並具有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、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、技術學院、大學之在校或同等學力證明。
-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三年以上。
-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。
-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一千六百小時以上。
-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八百小時以上,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。
- 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一年以上,且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。
- 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二年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。
- 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。
- 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。
- 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,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四百小時以上,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一年以上。
-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六年以上。
※上述「同等學力」請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。 ※「在校最高年級者」係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,並經向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者。 ※「相關工作」係指日、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、管理、監督、訓練、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,並持有證明文件者。 |